
|
市科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关于转发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印发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并印发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|
| 2008年11月26日 | ||
|
各区县科委、财政局、地税局,各区县(地区)国家税务局、直属分局,中关村各园区管委会,各有关单位: 附件:1.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.doc | ||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
|
市科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关于转发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印发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并印发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|
| 2008年11月26日 | ||
|
各区县科委、财政局、地税局,各区县(地区)国家税务局、直属分局,中关村各园区管委会,各有关单位: 附件:1.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.doc | ||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